荷蘭人在大員修築熱蘭遮城以後,為尋找更多黃金作為貿易物資,遂派員前往東部展開尋金行動。所派出的軍隊及人員在1640年代期間的三次尋金路線中,經過並記錄了許多東部村社的所見所聞。本展區介紹荷蘭人尋金過程中較重要的東部原住民村社、史前遺址,以及蘭嶼冶金。同時,將巴達維亞日記內容融入互動遊戲,觀眾可藉由展場中的兩種互動遊戲了解荷蘭人的尋金歷程,以及與東部村社的互動情形。
尋找東方金銀島-從大員出發
十七世紀末荷蘭人沿著葡萄牙的香料貿易之路開始組船隊海上探索。當時的臺灣被當作琉球諸島一部分,以鹿皮和鹿脯與黃金、硫磺、藤等土產為商品,由漳、泉等地船舶運載到大陸,再轉販到日本,因此荷蘭、西班牙、葡萄牙都想進入這個貿易圈內。
荷蘭人大量購買中國黃金,結合牧師及傳道士拓展西南領域,將土地租給福建人種甘蔗及稻米。在臺灣引進植物、牛隻及珍貴禮物的cangan布料,輸出鹿皮重要商品,1638年在臺灣東部卑南社駐點。
荷蘭人三次尋金過程圖
東部探金的起點-瑯嶠社
1624年荷蘭人在臺南築城orange,後改稱Zealandia熱蘭遮城,其後積極蒐集資源。雖然已向中國購買黃金,但仍滿懷尋找金礦的夢想,在聽取琅嶠社人之黃金產地傳說情報後,踏上東部尋金之路。在積極尋金過程中,荷蘭人行走縱谷或船行東海岸北上,途中經過琅嶠社、卑南社、馬蘭社、水漣社、馬太鞍社等原住民村社,隨後派人至重要村社學習語言以打聽金礦消息。在1642年驅逐西班牙人後,荷蘭人由北海岸向宜、花探查,終於在1645年底以後尋到哆囉滿產金地點。
東部駐點-卑南社
在古「卑南圖」中,卑南地區有2個社,Pima卑南社及Mornos(卑南山腳、岩灣一帶,可能為馬蘭社),卑南社位處主要通道之側。
卑南人與荷蘭人關係良好,卑南社成為荷蘭人在臺灣東部主要駐點。卑南社人曾協助荷蘭人多次尋金、出征哆囉滿、舉行東部村社集會,最後並護送荷蘭人離開東部到屏東海邊登上救援船隻。
卑南少年會所
本單元將以今日屏東、臺東、花蓮、宜蘭等縣市境內史前遺址400年左右之文化層資料,說明當時原住民之物質文化。
屏東老佛遺址 (瑯嶠社遺跡)
老佛遺址位恆春附近,石板棺中有許多銅手環陪葬品,這些銅環應有荷蘭人的交易品。可代表當時瑯嶠地區村社的局部文化面相。
青銅環等出土陪葬物現場展示情形
東部海岸遺址
貓山遺址代表距今700-500年前卑南平原臨海岸部落的物質文化。八桑安遺址墓葬出土400年前的金飾,是當時原住民部落擁有黃金的直接證明。港口遺址200至400年前的墓葬配葬扁壺,與多囉滿社(推測為崇德遺址)使用的陶器接近。
(左)印紋陶器  (右)紅褐色粗砂小陶罐
縱谷水璉遺址
1942年荷蘭人由卑南向北走縱谷尋金,沿途探訪的村社曾傳說水璉社(可能為今水璉遺址)有黃金,出土的陶器等遺留可以代表當時縱谷村社的物質文化。
挖掘水漣遺址
宜蘭淇武蘭遺址
淇武蘭遺址靠近哆囉滿,出土許多400年前西班牙人帶來的瑪瑙珠、玻璃珠及其他飾品,特別的鯉魚金項飾亦成為當時村社居民擁有黃金的直接證據。
外來瓷器
達悟族的甕棺中有金飾品,是臺灣原住民中晚近仍保留鍛煉金、銀技術的民族。蘭嶼雖然沒有金、銀礦產,據口述及古文書紀載,早期蘭嶼與巴丹島間,有交換黃金的事實;或稱十七、八世紀西班牙商船於蘭嶼附近沈船,族人游至沈船上打撈所得。但冶金、銀礦的製作相關工具,應從巴丹島傳習而來。荷蘭人至東部尋金之初,亦注意到卑南東南東方海上的Bottol島,曾幾次趁著卑南之行到紅頭嶼試探。
1640年代以後,荷蘭人因徵中國人頭稅以及原住民村社交易專利稅等事件,造成關係惡化,並導致郭懷一事件發生。加上臺灣鹿產大減,與哆囉滿社交易的黃金量稀少,中國黃金交易量亦不足,在大員的貿易逐漸減退。
1656年,鄭成功下令所有船隻禁航馬尼拉及大員,此時大員已因逐漸淤積失去轉運港功能,又逢颱風及南北流行病侵襲。1661年鄭成功進駐大員,荷蘭人於隔年1月棄守碉堡,駐守南部的荷蘭人往東部避難,加上東部駐點官兵共80多人由卑南社人護送到屏東海邊登上救援船隻,2月8日結束了尋金夢想,離開臺灣踏返歸途。
傳教士范無如區(Anthonius Hambroe)訣別圖
荷軍求降圖